注意!注意!
又一起狗咬人事件
在湖北武汉发生
6号晚上9点左右,黄陂滠水春晓小区的业主王女士,带着儿子在小区里放生一只螳螂,此时突然跑过来一只狗,对着王女士的儿子就“汪汪”的叫,孩子顿时受到了惊吓,不停地喊妈妈!出于保护孩子的本能,王女士抬脚驱赶宠物狗,没想到这只狗跳起来,朝她大腿咬了一口,后来又将她的左臂抓伤。
按照正常逻辑
狗主人该出场了吧
该对受伤的邻居赔个礼道个歉吧
或者用棍子在狗身上轻轻敲两下
以示警告吧
可是这位狗主人他居然跑过来
对王女士连!扇!耳!光!
记者看到,王女士右边大腿上有一处明显的伤口,左臂上也有一道长约4厘米的伤口。在她腰部,还有一块红肿破皮的伤口。医院的病历报告上也显示,王女士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。而发生这一切时,王女士4岁的孩子就在一旁。这...简直是刷新了小帮的三观啊!
据小区物业安保人员介绍,他们赶到时,被打的王女士在地上躺着,男子打了人之后,便抱着宠物狗上楼了。10多分钟后,民警赶到现场,分别找双方当事人做了笔录。而打人业主所喂养的小狗,事发时没有束犬链,在小区散养。
警方表示,宠物狗咬人属民事纠纷,动手打人则属于治安案件。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,将根据受害者伤情,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。
就在今年7月18日,湖北宜昌还发生了一起宠物狗当街撕咬主人的惨烈事件。
咬人的是烈性犬比特。警方赶到后,在征得原狗主人同意的情况下连开3枪将狗击毙,同时也将另外一条体型较小的比特犬开枪击毙。事后,医院手术治疗,目前已无生命危险。
湖北物业新规:小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今年7月,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》,明确规定,物业小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,这项规定,也将在10月1日起生效。
违者没收犬只,处罚至1万元
该《条例》规定:禁止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,具体品种和体高、体重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,并向社会公布。违者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,并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。
此外,《条例》还特别规定:业主、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。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,没收犬只。
这项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,也就是10月1日起,烈性犬、大型犬在物业区域内就将禁止养。
为何要禁养大型犬
此前,在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在审议和立法调研过程中,有代表和专家提出,小区内犬只扰民、伤人现象比较突出,尤其是烈性犬和大型犬,应该对此予以规范。
此外,对于业主、物业使用人养其它犬只,犬只伤害他人的,养犬人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消息一出,网友们也是炸开了锅,一方面已经饲养大型犬的业主该如何处理,另一方面大型犬伤人事件又屡屡出现。
网友
seeWray说,那别人养的好好的狗怎么办?强行拉去弄死吗?不从管理和规范化某些问题的角度去考虑政策,只知道一杆子打死,你以为省事了,然而更多的问题还等着你。所以政府再出台相关政策,最好多考虑一下各类群众的意见。网友
釹神經-则表示:身为现代森林花园小区的业主,对于小区里面的流浪狗,大型攻击性的犬类感到后怕,许多养攻击性的狗类的业主不用狗绳牵出,让他们随意穿梭在小区类,导致前几天一只攻击性猎犬把一只小宠物狗咬死,事后猎狗主人态度狠无所谓无道歉无悔意!武汉早在年,就已经出台《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》。
武汉市内禁养大型犬
按照《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,武汉所有城区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东湖生态风景区、东西湖区(常青花园、万科花园、新村派出所管辖区域)均为限制养犬区(以下简称限养区)。
限养区内,养犬人应当严格遵守规定,如:遛狗时要为犬束犬链,有人牵引,避让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妇和儿童……
根据规定,武汉市限养区内个人禁养大型犬。单位养犬的,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养犬用途、犬只种类和数量的书面说明等有关证明材料;饲养护卫犬的,还应当提交护卫区域的书面说明及图示。
目前在武汉常见的藏獒、德国牧羊犬、哈士奇雪橇犬、松狮、萨摩耶、古代牧羊犬、金毛、苏格兰牧羊犬等,都在禁养范围内。
实际上,除了武汉,这些城市,也早已禁养大型犬
哈尔滨禁养49种大型犬公园禁止遛狗
年,哈尔滨出台《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。其中烈性犬主要包括藏獒、狼狗、中华田园犬等,大型犬是指体型比较大的犬,主要包括萨摩等,共49种。此外,不在49种禁养之列的混血犬,只要身高超过50厘米,体长超过70厘米的犬类,都属于禁养范围。根据条例规定,禁养区域范围,主要包括城区内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。
对于已经饲养的大型犬,居民在限期前自行处理,或送到市区外。
养犬人每年也要缴纳管理服务费,第一年每只元,以后每年缴费元。同时,为体现社会对特殊群体的关爱,规定盲人饲养导盲犬、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、享受低保待遇的鳏寡孤独老人养犬,免缴管理服务费。
北京重点管理区禁养大型犬、烈性犬
年,北京市公安机关开始在全市各主要社区内张贴《北京市公安局关于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通告》。通告规定,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。
通告规定,在禁养区域内饲养的犬只,和在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的大型犬、烈性犬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没收,并可对养犬单位处以1万元罚款,对养犬的个人处以元罚款。通告同时提醒犬主,对于阻碍执法、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。
小帮觉得监管是一方面,但最关键的还是宠物主人养宠物的方式。在此小帮也呼吁所有的宠物主人文明养狗、相互监督,文明养狗!同意请点ZAN!来源:《新闻》长江日报
记者:李巧易亚平
编辑:彭鸾张嘉钊左萍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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